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浙江省泰顺县公证处公证辅助人员1名。
(一)具体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法律本科以上学历;
3.男女不限,年龄原则上在30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5.会讲蛮讲话优先。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以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4.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报名、面试、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9日至5月26日的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1:45 ,下午2:00-5:15)。
3.报名地点:泰顺县罗阳镇北大街132号泰顺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浙江省泰顺县公证处。
4.联系电话:0577--67583652。
5.报名要求:
(1)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照片2张,并填写《浙江省泰顺县公证处公开招聘公证辅助人员报名表》。
(2)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需与《公开招聘公证辅助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二)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面试的形式(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尽事项,由浙江省泰顺县公证处负责解释。
浙江省泰顺县公证处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