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3年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计划的批复》(宁人社批复〔2022〕91号)文件精神,东侨开发区区属中心城区学校拟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含2023届应届毕业生)或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省内本科高校应届优秀师范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20%)、省内本科高校中通过二级认证师范专业的应届优秀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30%)。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有志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2.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3.身体健康,符合执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
4.相关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5.年龄30周岁及以下(指1991年12月以后出生)。
(三)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失信被执行人;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伪造、涂改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的;
6.伪造教育经历,虚报在校成绩、排名、绩点的;
7.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计划招聘22名新任教师,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东侨开发区区属学校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每位应聘者可报1个岗位。应聘者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本次招聘未完成的岗位计划将转入下一轮校园招聘或全省公开招聘。
三、招聘工作日程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3日-12月30日,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箱:nddq2831536@163.com。咨询电话:0593-2831536。
3.材料要求:《2023年东侨开发区区属学校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教师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证明)pdf版、本科及硕士学历学位证书pdf版,以上材料打包,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
1.时间:2023年1月5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原则上须应聘者本人亲自到场确认资格,未能完成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2.地点:东侨开发区侨智创业中心二层会议室(地址:东侨开发区陈普路8号)。
3.现场审核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3年东侨开发区区属学校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报名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2)个人身份证;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本科(研究生)阶段学业成绩单;
(5)本科、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2023届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
(6)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和其他证书、证明等。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用人单位收复印件一份。以上所有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由应聘者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面试时间、地点、方法
1.时间:2023年1月7日(星期六)上午8︰00。
2.地点: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小学(地址:东侨开发区富春东路3-1号)。
3.方法:详见面试方案(附件3)
(四)预录用工作
依据面试成绩,由东侨开发区教育局与应聘人员双向选择后确定拟聘用对象,填写《就业意向书》(附件4),应聘人员和用人单位各持一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优惠政策
1.根据《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德市加快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培养的工作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宁委人才〔2022〕9号),对新录用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境外著名大学和福建师范大学毕业或全国师范类院校综合排名前30名的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且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高校免费师范生;省内本科高校应届优秀师范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20%)、省内本科高校中通过二级认证师范专业的应届优秀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30%)。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享受:
(1)录用后前5年,除享受同级别工资、福利等待遇外,由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生活补助(具有博士学位每人4000元/月,硕士学位每人2000元/月,本科学士学位人员每人1000元/月)。
(2)由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首套房购房补助(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每人40万元,具有硕士学位人员每人20万元,具有本科学士学位人员每人10万元;补助款分5年平均发放)。
(3)新录用人员在宁德工作期间,可申请各类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奖补。
2.根据《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德市“天湖人才”评价认定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宁委人才〔2022〕4号)文件,符合“天湖人才”三至五类人才的前3年分别享受每月4000元、3000元、2000元的住房补助。
3.符合当年度《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引进到我省工作的人才,可申请省引进人才待遇,给予生活津贴每月2000元,享受5年。
五、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参加现场确认、面试时须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健康码。现场体温正常,持健康码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前8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7天内有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原则不得参加考试。
六、其他事项
本文未尽事宜由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93-2831536,联系人:陈老师。